1.新西兰经济基本情况
新西兰(New
Zealand)位于太平洋西南部,西隔塔斯曼海与澳大利亚相望,由南岛、北岛及一些小岛组成。北岛多火山和温泉,南岛多冰河与湖泊。新西兰面积27.0534万平方公里,专属经济区120万平方公里。人口417.7万(2007年3月),其中,欧洲移民后裔占67%,毛利人占14.5%,亚裔占9.2%。70%的居民信奉基督教新教和天主教。首都惠灵顿(Wellington),人口33.7万。官方语言为英语、毛利语。货币名称为新西兰元。新西兰是英联邦成员。
新西兰是经济发达国家,以农牧业为主,农牧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量的50%。羊肉和奶制品出口量居世界第一位,羊毛出口量居世界第二位。新西兰森林面积810万公顷, 2006财年,林业出口额为32.43亿新元,新林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为澳大利亚、日本、中国、韩国、美国、印尼、中国台湾等,主要出口产品有原木、木桨、纸及木板等。新西兰渔产丰富,是世界第4大专属经济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捕鱼潜力每年约50万吨,中国是新第五大鱼产品出口市场。 旅游业是新西兰仅次于乳制品业的第二大出口创汇产业,旅游业收入占新GDP近10%。新西兰工业以农林牧产品加工为主,主要有奶制品、毛毯、食品、皮革、烟草、造纸和木材加工等轻工业,产品主要供出口。近20年来,陆续建立了一些重工业,如炼钢、炼油、炼铝和制造农用飞机等企业。
2006年新西兰经济增长率2.0%,国内生产总值1579.74亿新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9万新元,通货膨胀率3.3%,失业率3.9% 。(2006年12月汇率:1新元=0.7美元)。
2005/2006财年,新西兰财政收入765.81亿新元,财政支出650.84亿新元,财政盈余114.97亿新元。截至2007年5月,外汇储备约为213.09亿新元。
目前,澳、美、日、中、英、韩为新西兰最重要的贸易伙伴。近年来,新逐步把贸易重点转向亚太地区。2006年,新西兰对外贸易总额753.93亿新元,其中出口346.19亿新元,比2005年增长12.3%,进口407.74亿新元,比2005年增长9.4%,贸易逆差61.55亿新元。主要进口为原油、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钢铁及其制品等,主要出口乳制品、肉类、羊毛、林木产品、水果和鱼类等。2006年,新西兰主要贸易伙伴从新进口额(亿新元,下同):澳大利亚63.73、美国44.12、日本35.38、中国18.67;对新出口额为:澳大利亚81.96、中国49.66、美国49.36、日本37.14。
新西兰储备银行(Reserve
Bank of New Zealand)为新西兰中央银行。主要银行有新西兰银行(Bank of New Zealand);新西兰国民银行(National Bank of New Zealand);澳新银行财团(新西兰)有限公司[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Banking Group(NZ)LTD]。
2.新西兰的货币制度与货币政策
一、新西兰的货币制度
(一)新西兰储备银行
新西兰储备银行是新西兰的中央银行,成立于1934年。依据《储备银行法1989》的规定,新西兰储备银行的职责主要有以下三项:1、实施货币政策以维持物价稳定;2、促进金融体系健全高效运行;3、发行货币以满足公众的交易需求。《储备银行法1989》还赋予新西兰储备银行行使以上职责的法定独立性。除以上三项主要职责外,新西兰储备银行还承担为商业银行提供支付清算服务、持有管理外汇储备、为政府提供现金和债务管理服务、向政府提出金融市场操作建议、为新西兰海外投资委员会提供日常秘书服务等职能。
新西兰储备银行由新西兰政府全资所有,实行行长负责制,有关政策决定均由行长作出,行长由财政部长任命,任期为5年。储备银行设有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政府任命。理事会并不负责正式决策,而是监督行长和整个银行的履职情况,理事会还可提出储备银行行长的任命和免职建议。
储备银行主要职能部门有经济学部、金融稳定部和货币部。经济学部负责经济研究及为货币政策提供建议;金融稳定部负责监测金融市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和管理外汇储备;货币部负责设计、发行新西兰钞票和硬币。新西兰储备银行还设有金融服务部、信息服务部、内审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目前新西兰储备银行职员大约有240名,总部设在惠灵顿。
(二)新西兰的货币
新西兰货币名称为新西兰元。新西兰储备银行拥有新西兰唯一的法定发钞权。1999年开始,新西兰引入塑质钞票,目前新西兰新发行钞票均为polymer钞票。新西兰钞票有5种面值:5、10、20、50、100元。硬币有5种面值: 10分、20分、50分、1元、2元。
二、新西兰的货币政策
(一)货币政策目标:
《储备银行法1989》明确新西兰货币政策的目标是“维持物价总水平的稳定”。该法案第9条款规定,新西兰储备银行行长和财政部部长必须签订独立的协议以明确维持物价稳定的具体目标。这一协议称为“政策目标协议”( Policy Targets Agreement)。自从《储备银行法1989》通过以来,新西兰储备银行行长和财政部部长共签订了7次“政策目标协议”。最近的一次协议签订于2007年5月,协议明确新西兰储备银行以维持物价总水平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目标,同时将货币政策目标具体化为将消费物价指数(CPI)中期的平均水平维持在1%至3%之间。
另一方面,《储备银行法1989》第12条款赋予新西兰政府越过中央银行实施
“政策目标协议”超越权力。政府可要求新西兰储备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以达到物价稳定以外的其它经济目标,超越权力的期限为12个月。目前为止没有发生这种情况。
(二)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1999年以前,新西兰储备银行运用多种手段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以控制通货膨胀水平,如控制货币供应量,发布货币情况指数(Monetary Conditions Index)对金融市场做出信号指导等。1999年3月开始,新西兰储备银行利用官方现金利率(Official Cash
Rate)作为货币政策实施的工具。官方现金利率是新西兰储备银行对商业银行的隔夜借款利率,商业银行可按照官方现金利率向储备银行借款和存款,因此官方现金利率直接影响市场利率水平。
通常情况下,新西兰储备银行每年8次(约每6周一次)评估官方现金利率水平。储备银行根据国内国际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变化和宏观经济指标对官方现金利率作出评估,由储备银行行长作出是否调整官方现金利率水平的决定。如有突发事件时,如2001年9月纽约世界贸易中心遇袭时,储备银行也曾临时调整利率。
(三)货币政策的可信度与透明度
新西兰十分注重货币政策的可信度和透明度管理。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政策目标协议”的内容和任何调整必须向公众公开;2、新西兰储备银行以《货币政策公告》的形式公布每次官方现金利率水平的评估和决定;3、每年至少两次发布《货币政策报告》详细说明货币政策的决定和实施情况,近年来《货币政策报告》均为每季发布;4、储备银行理事会代表财政部监督行长和整个银行的履职情况,并向财政部报告;5、新西兰议会金融与支出特别委员会(Parliament’s Finance and Expenditure Select Committee)定期对储备银行进行审查;6、新西兰储备银行每年发布年度报告公布货币政策实施、公开市场操作、外汇储备管理以及资产负债状况。
附件:“政策目标协议” ( Policy Targets Agreement)
《储备银行法1989》第9条款规定,新西兰储备银行行长和财政部部长必须签订独立的协议以明确维持物价稳定的具体目标。这一协议称为“政策目标协议”( Policy Targets Agreement)。“政策目标协议”在每次任命新西兰储备银行行长时签订,但财政部部长更换时不必重新签订。自从《储备银行法1989》通过以来,新西兰储备银行行长和财政部部长共签订了7次“政策目标协议”。最近的一次协议签订于2007年5月,主要有以下四部分内容:1、新西兰储备银行以维持物价总水平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目标。新西兰政府经济政策目标为促进经济持续均衡发展以保障充分就业、提高收入水平以及平衡收入分配;2、新西兰储备银行货币政策目标为将消费物价指数(CPI)中期的平均水平维持在1%至3%之间;3、当外部冲击导致消费物价指数偏离协议约定的中期目标范围时,新西兰储备银行需按照协议约定做出反应;4、当实际或预测的年度通胀水平超出协议约定的目标范围时,新西兰储备银行应在货币政策报告中做出解释。储备银行应以持续、一贯、透明的方式实施货币政策,同时避免产出、利率和汇率不必要的波动。储备银行对实施货币政策中的决定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3.新西兰的汇率制度与外汇制度
一、新西兰的汇率制度
1985年开始,新西兰开始实行浮动汇率制度,新西兰元的汇率水平由市场供求决定。1985年至2004年期间,新西兰储备银行没有进行以影响汇率水平为目的的外汇市场干预,储备银行持有外汇储备主要是为了在外汇市场处于极度混乱时进行干预以恢复市场稳定。2004年3月,新西兰储备银行获得干预外汇市场以影响汇率水平的权力,但只在2007年6月才进行了实行浮动汇率制度以来的首次外汇市场干预。
二、新西兰的汇率管理
(一)新西兰外汇市场干预的目标
新西兰外汇市场干预的目标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基于《新西兰储备银行法1989》第16部分,新西兰储备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主要目的是在新西兰元汇率出现异常且不合理的高或低时影响汇率水平,以减少汇率不必要的波动;二是基于《新西兰储备银行法1989》第17部分,在外汇市场秩序混乱时为市场注入流动性。
(二)新西兰外汇市场干预的原则
1、新西兰储备银行只有在汇率水平出现异常高或低,并明显脱离经济基本面形势时才进行外汇市场干预。
2、外汇市场干预并不以影响汇率的长期走势为目标。
3、任何情况下,外汇市场干预必须与“政策目标协议”一致。
4、储备银行只在有实质性利益的情况下干预,干预方式应避免引起投机。
5、储备银行保证持有的外汇头寸低于向财政部建议的限额。该限额可根据需要随时重新制定。
(三)新西兰外汇市场干预的方式
据新西兰储备银行公开资料,储备银行只在2007年6月进行过外汇市场干预。储备银行的这次干预方式为在掉期市场上卖出新西兰元、买入外汇。
(四)新西兰外汇市场干预的执行机构
新西兰储备银行金融稳定部具体负责监测金融市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和管理外汇储备。
(五)新西兰外汇市场干预的信息披露
新西兰储备银行定期公布外汇储备情况、外汇敞口和外汇市场干预的盈亏。
三、新西兰的外汇制度
新西兰对经常项目跨境交易没有限制,在资本项目下,与敏感性土地、重大项目和渔业配额有关的外商直接投资须经过新西兰海外投资委员会的批准。携带1万新西兰元以上现金进出境必须向海关申报。新西兰对新西兰元与外汇之间的交易不作限制,由注册银行和两家专门公司承担新西兰绝大部分的外汇兑换业务。